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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社会承诺制度

 

 服务内容

1.1 用水业务办理

1.2 供水服务

1.3 查表收费

1.4 供水设施维修

 服务标准

2.1 用水业务办理

2.1.1 受理用户用水业务的申请,按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

2.1.2 业务人员礼貌热情、规范服务。

2.2 供水服务

2.2.1 供水企业保障对供水范围内用户正常供水;如需停水,将及时下达停水通知。

2.2.2 出厂水和管网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2.3 管网供水压力执行《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要求,除不可抗力或因维修、抢修等原因外,供水人保证楼前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或等于 0.14 兆帕。

2.3 查表收费

2.3.1 供水企业对用户按双方协议时间进行抄表;抄表、收费人员培训上岗,言语礼貌。

2.3.2 查表准确率达到99%,按规定标准收费。

2.4 供水设施维修

2.4.1 定期巡检,维护保养供水设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供水设备完好率98%以上。

2.4.2 供水设施维修以供水企业实际安装的贸易结算水表为界,表后属用户产权,由用户自行维修。需委托供水企业维修时,供水企业可提供有偿服务。

2.4.3 管网计划性维修按《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及时通知用户,以便做好停水准备。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7%。

2.4.4 对公共供水设施、管网的突发性事故抢修及时率达到100%。

 服务程序及时限

3.1 办理供水服务

3.1.1 线上渠道: 关注微信“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内,点击我的水务-报装申请-业务办理即可办理报装业务。

        线下渠道:需要办理过户、销户、用户更名、变更用水性质、临时用水、增加用水计划的用户,应当到高青丰源水务营业厅服务网点或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窗口办理相关手续,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户缴清所有费用后办结 (因用户原因延误除外)。

3.1.2 新开户报装环节为受理确定用水方案、验收挂表通水,供水企业不含设计、施工的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用户原因延误除外)。

3.1.3 办理扩容改装业务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

3.2 维修服务

3.2.1 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损坏的,供水企业应当在发现或接到报告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核查情况。供水设施的维修以水表为界,表外无偿维修,表内属用户产权,由用户自行维修。需委托供水企业维修时,供水企业提供有偿服务。

3.2.2 公共供水设施、管网的突发性事故抢修,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止水后无特殊情况,管道直径DN≤500 mm 的管道应 24 小时内修复,DN>500 mm 的管道应 48 小时内修复。DN>500 mm 的管道修复期间,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4  咨询投诉电话

4.1 受理用户供水服务咨询、投诉、举报。

4.1.1 24小时抢修服务热线:6961448

4.1.2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窗口(工作日):6983706

4.1.3 高青丰源水务营业厅服务网点服务热线(工作日):6970618。

4.1.4 工程管理科(工作日):6968668。

4.1.5 化验室(工作日):6961491。

4.1.6 办公室电话(工作日):6970138。

 5、 供水企业受理用户或主管部门转办的投诉,应在2个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投诉件2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投诉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处理及时率不低于99%,投诉办结率应达到100%。对在规定的处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向用户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解决的措施和时间。对属于非职责分工服务范围的,应向用户说明,宜转有关部门处理。

 

创建时间:2024-05-20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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